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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申请”专题讲座一
2008年4月11日,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Morgan
Lewis)的三位律师详细地讲解有关美国专利申请事宜。
美国专利分为三种形式,即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专利。美国实用专利保护的是技术进步,任何人发明或发现的任何新的且有用的方法、机器、产品、或物质的组分、或对他们的任何有用的改进,都可以获得专利权。外观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就产品而发明的任何新的、原创性的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都可以获得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专利的区别是:实用专利侧重于发明做的是什么,而外观设计专利侧重于这项发明看起来像什么。植物专利保护的是一种植物及其无性繁殖后代,更明确的是,
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的任何特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的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的植物种苗都能获得专利。
专利申请有两大类别,即国际申请和国家申请。国际申请时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但是还没有进入指定局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国家申请是根据美国法典第35章向USPTO提出的美国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临时申请、非临时申请、继续申请、分案申请、继续审查申请、部分继续申请、母案申请、替代申请、再版申请、原始申请。
美国专利获得授权的必要条件是:实用性、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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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毅颖 于2008-4-12
深圳市毅颖专利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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